般若法藏网 感悟分享 业果的道理是什么呢_因果业报(3)

业果的道理是什么呢_因果业报(3)

业果的道理是什么呢?业有四个特质:

业的第一个特质就是业果决定,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由善业生乐果,由恶业生苦果,一切苦乐都是由业來决定,丝毫不爽。我们有时见到一些人身材美好,但是容貌却不出色;有时看到一些人,虽然长得相貌端庄,可是身量矮小。这是为什么呢?总说一句,就是如是因、如是果,高矮胖瘦,各有各的因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因果业报,所以不必羡慕别人,也不用埋怨自己。因缘虽有千差万别,但业果定理却是不变的。种什么因,结什么果,这是必然的。

业的第二个特质就是业留在内心的影响力会增长广大,虽然是微小的善恶业因,都能感得广大的苦乐果报。换句话说,虽然只作了微小的善业,但后世也能感生极大的乐果;相反的,虽然只作了微小的恶业,但后世也会招感很大的苦果。就好比一棵参天大树当初也是从一粒小小的种子成长起來的,成长后树上所结的果实,又成为种子,又能生出很多的大树,如此辗转无限增长。从外在的因果去观察就是如此,而从内心的因果來说,那就更是增长广大了。佛经中说:有个沙弥名叫均提,在往昔中讥笑一位已证果的年老比丘诵经的声音就像狗叫一样,由于造了这个恶语之业,结果感得了五百世之中,世世出生为狗的果报。又如宝手比丘,在过去迦叶佛时以一金钱供养四宝塔,结果感得世世出生以后,手握金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直到释迦佛时出家修行,后证得阿罗汉果。由此可见,每一个微细的业因都能感生极大的果报,明白这个道理以后,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善恶无论大小,便应该注意取舍,远离一切恶事,勤修善法。不要以为只是一个小善就轻忽而不去实行,更不要以为只是一件小恶无所谓就去做了,这非常重要!

业的第三个特质就是业不作不得,没有造作的业,不会遭受果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积聚能感受苦乐的业因,那么就决定不会得到苦乐的业果。就如没有种瓜不能得瓜,没有种豆不能得豆,没有种人天之因,决不会得人天之果;又如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每个人的天赋聪明愚痴、身体健康强弱、一生盛衰兴败各有不同。以前佛住世的时候,有位国王名叫暇巴,与婆罗门种族的人作战,结果打败了,王宫被焚烧,国王自己知道业力难逃,于是投火自尽,连他眷属中有飞行神通的人,也都不免坠落火坑中被烧死,只有一个奴婢没有神通却幸免于难,而逃了出来;有人以此事请示佛陀,佛陀说:「国王跟他的眷属在过去世曾造了放火焚烧的恶业,在当时有一个同伴未参与放火,就是现在这位奴婢,因为她当时没有造作焚烧的业,所以今天就不会得到被烧死的果报。」

世间常有人以为做了坏事后,再做做好事,善恶可以互相抵消,这是错误的观念,因果是不能抵消的,造福跟受罪各有各的因果。世间有句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又说「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其实这些现象,都是因各自善恶业果成熟的感报,这就是佛说业不作不得的道理。

业的第四个特质是业作已不失,就是说已经造作的善恶业,在因缘未成熟之前,绝对不会坏失,即使经过百千劫的长久时间,仍然如影随形,丝毫不爽,在因缘成熟的时候,果报必然现前,还是必须清偿旧业。这就像在田里播种,如果没有遇到焦芽败种或腐烂虫吃等破缘的情形,则种子一定生长而可获得果实;业果的原则也是这样,自己所造作的善业或恶业不论大小,除了其中有破缘而转变的情况外,因缘成熟必定会感受自业的果报。这里所说的破缘,是指自己犯下罪恶的事内心生起忏悔而如法忏罪,或自己在做善事之后回想起来反而内心感到懊悔,除非遇到这类破缘的情况而转变业果外,所造的业是绝不会坏失的。

一切知见和法义均依当今住世佛陀说法为准,谨遵南无释迦牟尼佛教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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