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法藏网 有问有答 有相布施和无相布施

有相布施和无相布施

布施,在其性质上分,有净布施和不净布施,即有相布施和无相布施,主要看其所为布施之境是否对无量之境而起,或是否落于世俗贪着利养有相之因而生等。布施有很多种布施:财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等等,财就是拿钱财布施;法布施传佛法给对方,给他讲正确的法,导引他作好人;那么无畏布施,乃至于帮别人解决一些困难,医病等等。

有相布施,是指我们在行布施时,若是有所贪念、企图或者执着于果报而做的善事,比如说对方可能以前亦帮过自己,所以是为还人情而布施;或者希望将来得到人天果报或者是其它的现实好处而行布施;或者是贪图声名与赞叹而行布施等。所以有相布施的特征是:比较执着于布施的对象、布施的果报和布施的物品,因而所获得的功德亦有限量,也称不清净施。

无相布施,是行菩萨道,不忍众生苦的利他精神,凡是遇见众生需要帮助的地方,相应其因缘,以菩提心去帮助,在整个布施过程中,没有贪心,没有任何计执,并不会去执着施者的我和受施者的他,更不会去计较施予之物,行施后根本不会将此事挂于心上,亦没有想到回报的问题,他自然地发自内心本质地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也就是布施以后,不要记其功劳,给了就给了,甚至于最好是马上就忘记给多少,也就是说从本质上把自己锻炼成一个自然善良的人,就这么简单一个意思,不加雕琢的这么一个善良的人,根本不记这些东西,这才叫做无相布施。这种无相功德之大正如《金刚经》所说:「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所以如法的布施,至少要具备两点:一、在布施者来说,对于所施物,须有自觉舍心。如果财物等是被别人借去而忘记归还,或者是遗失,或者是被人抢去,表面上勉强给予,口中也冠之以“布施”之名,而内心却心痛不舍,这种付出和给予,能够说它是布施吗?二、布施给别人的东西,能够使别人获得利益。如果给予别人毒品,意欲害人,当然更不能说是布施。所以,布施的定义就是慈悲利他,不求回报的。与社会上所普遍流行的那种为了追求某种功利目的而暂时给予他人小恩小惠、以图更大的索取和回报,是有本质的区别。它不是“收买”,不是“金钱交易”,不是“贿赂”,更不是所谓的“感情投资”,而是一种纯粹无染的悲心摄受。并且,在行布施之后,将此布施的功德回向发愿给一切众生,愿其皆成佛道,这就更具宽广之胜义。

一切知见和法义均依南无羌佛说法为准,谨遵南无释迦牟尼佛教戒!

南无十方三世一切南无观世音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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